前些天,笔者因事回了一趟东北老家,不经意间发现,从前的左邻右舍、同学发小,有不少人已经成了有车一族。他们或为了代步,或为了拉货,或想两者兼顾,总之,已经开启了美好的汽车生活。
但相比大家在汽车消费上的热情高涨,其似乎对安全、文明驾驶还有些“准备不足”。
最明显的例子就是,笔者搭乘朋友的爱车在夜间急忙赶路时,短短三十多里的乡道上,迎面而来的二十多辆汽车,竟然九成以上都是开着远光灯呼啸而过。朋友一边气愤地不断指责,一边还要迅速地做好调整,免得眼睛被晃晕后出现交通意外。
当然,错车仍打远光灯的问题,不只是某些地方某些人在开车时的偶尔“不拘小节”。百度一看,由此酿成的交通事故之多,足以证明这是我们很多人驾车时都不曾重视的“坏习惯”。
据报道,11月5日晚,某市交警展开特别行动,仅在一处指定地点,用时短短半个钟头,便拦下12辆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车辆;而在日前,下班骑摩托车回家的王先生,还因为对面来车远光灯太刺眼,不小心摔倒在地,所幸被交警及时送到了医院;还有上月19日,王师傅驾驶货车前行,同样是被对向车道驶来的一辆轿车的远光灯“晃晕”了眼,追尾前车后又撞上路边大树。
不难看出,现实生活中,一些司机对远光灯的合理使用多么“茫然”!对此,笔者也特意了解到,原来很多人的确并不清楚,夜间行车未按规定使用灯光,将会遭到相应的罚款与扣分。所以,一旦开起车来就只顾追求“速度与激情”,全然忘记安全、规范驾驶的重要性了。
而更令笔者感到无奈的是,很多人也曾有过错车遭遇远光灯的经历,可到了自己身上依然未能去替别人考虑。面对滥用远光灯,可能导致相对方向行驶的驾驶员或骑车人出现瞬间盲区,致使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,他们心知肚明却照做不误的行为令人不解。
因此,笔者在此呼吁,大家一定要切记文明驾驶,安全、规范行车。小小的远光灯,本来应为人们指引去路,但如使用不当,也会成了致命的“马路杀手”。为了避免一系列交通事故的发生,就请“从我做起”,让滥用远光灯行为,在你我生活中渐渐消失吧!